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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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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校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2年下半年相关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相关事宜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所有2019年之前立项到期未结题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

2.按申报计划应在2022年12月之前结题的所有纵向项目。

3.申请延期至2022年12月结题的纵向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各项目结题要求可在本通知附件中查询,也可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网站中查询)。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各级各类纵向项目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按照上级部门结题规定,只能独家标注的项目,就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校级、市级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其原件核对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需在成果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和审核人姓名;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请在论文资助项目的信息下面用笔标注);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6.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自行完成。

7.申请延期结题的,请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8. 申请书意见栏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要求提供专家鉴定意见的,项目负责人自请专家签署鉴定意见(教育厅一般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签署鉴定意见,教育厅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请2名校外专家签署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原则上必须是校外同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2)“科研部门管理意见” “学校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日期统一填写12月15日。

(3)申请书要求财务、审计签字盖章的,务必自行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完成签字盖章。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方法命名: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院全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项目来源命名,三级文件夹以项目类型命名,结题申请书根据项目来源及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结题报告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申请结题的其它相关材料以“序号+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所有内容必须与“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致。结题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2.各教学学院报送纸质材料时,校级、市级、教育厅等项目一式一份,其他各级各类项目所交份数按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必须报送包含本院所有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级同类项目请排放在一起。

3.省教育规划项目务必在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结题材料填报,其他各类纵向项目请各部门统一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审查合格的《结题申请书》、《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材料及《湖南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含电子文档),概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学院按照《湖南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课题结题及项目清理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延期结题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2.科研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项目津贴,冻结并追回项目研究经费,申请人两年内也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并在申报其他限额类项目时作为参考因素。(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社科类项目结题材料请交到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蒋玮玮 电话:6383225 邮箱:jwwk001@qq.com

自科类项目结题材料请交到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蒋阅 电话:6383225 邮箱:1047773298@qq.com

特别提醒:

1.今年必须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科技处社科管理人员已点对点通知到各课题负责人,请相关人员做好结题准备。

2.2017年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已进入清理期,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负责人请登录湖南省社科管理平台提交结题材料。2018年立项的课题如已达到结项要求,也请及早提交结题材料,详情请见附件省社科基金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3.2017年立项的省教育规划课题已进入清理期,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一般课题需科技处审核纸质结题材料后方可在系统提交材料。其他类别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只需在12月10日前登录湖南省教育规划管理平台完成结题材料提交。2018年立项的省教育规划课题如已达到结项要求,本次也可登录系统提交结题材料,详情请见附件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4.2018-2019年立项的省社科成果评审课题也已进入清理期,请各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结题准备。2020年以后立项的省社科评审课题如已达到结项要求,本次也可提交结题材料,详情请见附件省社科成果评审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5.2018年立项的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已进入清理期,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6.社科类课题以及教育规划课题、校级项目等均交到蒋玮玮老师处,自科类课题以及教育厅项目、永州市项目结题材料均交到蒋阅老师处。

 附件材料下载



                                            科技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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