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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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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及其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根据模板填写申报书后交各教学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后择优向科技处推荐;

2 、根据《关于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工作的实施办法》(湘科院校发[2018]30号)文件要求,请各位项目申请人到教师发展中心核实2019年继续教育课时,并开具合格证明;

3、科技处本次申报受理截止到8月10日12:00,材料含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份及所有电子稿, 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账号、密码将于公示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1、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我校思想教育与道德文化研究基地、南岭走廊与潇湘文化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承接研究中心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共3项,各基地限报1项。

2、本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还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3、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将作为下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4、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重点、平台、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20年1月1日止),除一般项目外,平台、青年项目负责人均需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申请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博士学位;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5、申报限制:

  • 主持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 主持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和青年项目;

  • 凡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和已获得学校英才计划支持的人员在合同年限内不得申报;

  • 近三年来有省级、市级、校级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 近三年内未曾提交过国家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申报材料的教授本次不得申报。

6、依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立项科研项目的质量要求,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确保项目立项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通知详情:

http://kxjsc.gov.hnedu.cn/c/2020-05-28/1011525.shtml

附件: 申请书模板、汇总表以及各学院申报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书活页



     科技处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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