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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
来源: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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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依据学校教务处调停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课教师授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如遇下列特殊情况者可申请调课:

1.课程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排课不当,影响教学效果;

2.任课教师因公事、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上课;

3.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验、上机等实训课程无法进行。

二、除法定节假日调、停课和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停课外,任课教师调课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湖南科技学院调课审批表”,详细说明调停课原因,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同意后,审批表交学院教务办备案。

三.任课教师应当亲自办理调停课手续,一般不得由他人代办。任课教师办理调停课手续后,应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及学生。

四、教师申请调课原则上应提供相关材料(医疗证明、会议通知等)附在调课通知单后,并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课方案,以免影响教学质量。

五、因突发事件,教师不能事先办理调停课手续的,须及时通知教学班学生及学院教务办,由学院向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事后需及时补办调停课手续。

六、申请停课的教师在补课时应至学院教务办办理相关补课手续。

七、任课教师私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的,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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