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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教职工进修访学、培训学习及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来源: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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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职工整体水平,学院鼓励支持教职工外出进修访学、培训学习及参加学术会议,不断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实现经费合理有效使用,使教师外出参会学习的效率最大化,调动教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学院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稿)》、《湖南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字〔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支持范围及申请程序

第二条 为保证质量及公平,学院教职工申请学院资助的合理专业培训项目原则每年不超过一次(个人课题经费和其他经费自行开支的除外)

第三条 为保证质量及公平,学院教职工申请学院资助的学术会议原则每年不超过一次(个人课题经费和其他经费自行开支的除外)。

第四条 学院教职工外出进修访学、赴国(境)外参加培训学习和学术会议,按照学校通知和有关制度执行,实行校级层面的申请和资助。

第五条 申请程序为:教师本人携带会议通知或培训方案及通知、经费预算单、申请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后,报院长审批同意并公示后执行。

第六条 专任教师参加由学院资助的进修访学、培训学习和学术会议结束回校后,应在所在教研室作分享报告,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投稿发表,同时填写汇总表报学院存档。

其他未及项目是否列入资助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议定。

第三章 资助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七条 由学院资助的项目具体资助标准,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字〔2015〕73号)执行。

本办法为试行稿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9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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